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根据当时购房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活着,涉及财产继承问题。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如果死亡夫妻一方留下遗嘱,将原不动产的一半作为遗产赠与尚存配偶的,尚存配偶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遗嘱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房屋登记处即可有关手续可按规章制度办理。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有什么条件
如果婚后取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死亡的一方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份额。有遗嘱的,房产一半份额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法定继承。如果想要将房屋过户至自己的名下,需要常死亡一方的全部继承人一致同意才行,一般情况下,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房产份额的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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