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定
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二、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区别
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表现在适用范围不同,提起方式要求不同,审理人员组成不同,审理过程要求不同,审理期限不同,相互转换的条件不同六个方面。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知,简易程序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案件一审过程中,且只适用于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并且,需要同时具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双方争议都很大,且涉及到医学专业问题,事实不清楚,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司法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时,有滥用简易程序的倾向,目前有较多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2)普通程序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只要没有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即可适用普通程序。
2、提起方式要求不同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只有在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起诉。
3、审理人员组成不同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4、审理过程要求不同
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顺序和法庭辩论顺序等没有普通程序那样严格规定,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如果是双方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纠纷,甚至可以当即审理。
5、审理期限不同
(1)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具体规定如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6、相互转换的条件不同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
(2)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合同纠纷开庭后多久宣判
作为律师,碰到当事人问得最多的问题除了案子能不能胜诉外,便是开庭后多久宣判,是不是当庭判决?在我国,案子当庭宣判的概率非常低,很少有案子是当庭宣判。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一般情况下,对于案件比较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大多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法庭可能会当庭宣判。对于案情复杂,事实或者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案件,法庭组成一般都是合议制,即由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三人或三人以上组成,法院一般是选择定期宣判,开庭后合议庭成员合议(即法官、人民陪审员形成共同意见)后再作出判决。对于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还需要由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形成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一审简易程序在受理后3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一般在受理后6月内判决,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6个月。二审审限为3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