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多久下达逮捕证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被刑事拘留过的记录影响什么?
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不会影响什么,因为被刑事拘留的人不一定犯过罪,要是担心可以由法院开具无罪证明即可。刑事拘留也不会影响个人的征信情况,个人的征信情况只有自己曾经有过不良征信记录才会受影响。
三、刑事拘留可以私了吗?
刑事拘留是刑事立案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的,不可以私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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