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四)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五)如果一方是华侨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六)如果一方是外国人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中国人和外国人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中国人和外国人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国公民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中国公民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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