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的承包地到期了,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一、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如下:
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
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
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
发包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确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结算结果,表示不同意的,应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
3、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则答复期限届满可认定其怠于履行结算义务,诉讼时效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发包人在仅约定期限内答复不同意结算结果的;
但怠于与承包人进行协商,重新进行结算的,视为其怠于履行配合结算义务,承包人请求结算的诉讼时效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政策有哪些?
河北分配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方式是: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农村个人承包土地能够买卖吗?
农村个人承包土地不能买卖,具体如下:
1、承包人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但是,这种承包地一般不允许出售;
2、承包人可以转包给他人,即不需要发包人同意,但承包期限及相应权限不得超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
3、如果承包商坚持出卖,那就是侵犯农村集体利益。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全文8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