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凑钱给子女买房后假如子女离婚父母能要回这笔钱吗
众所周知,父母通过赠予方式为孩子成功购置房产的资金在赠与行为达成之后,通常不应予以索回。
若父母希望收回这笔赠资,就必须由父母方面承担起举证责任,证实其出资并非意向性的赠与,转而是有偿的借给孩子的金额;假如无法充分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撑父母方是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的主旨,那么他们将承受因举证不足而导致败诉的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离婚了有妻子一半吗
(一)如果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完全由一方独自承担费用,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这一类房产将被归为个人财产范围,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因此,在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或结束之时,对这些房产并无法通过公平分割的方式来解决。
夫妻双方对于此类房产的处理方式,仅能按照所有者的个人意愿作出决定。
(二)假如在婚前购置的房屋中,土建资金由二人分担,尽管彼此尚未办理正式的婚姻手续,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置,即便在转让权属方面未有明确规定,其所有权的归属亦可参照当时的出资金额比例进行综合衡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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