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确定开庭日期的,法院会有通知。正常情况下,逮捕后,大概六个月内能下判决书。根据相关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多一个半月,法院受理后的审理期限最多一个半月。每个阶段的期限加起来,最多就是六个月。
公安机关逮捕后下多久开庭
公安机关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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