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保障强拆猪场用地属于农用地的权利,所以农用地转用无需办理审批手续,只是备案,当事人有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动物防疫证书是合法的。
猪场强拆属于违法行为的,被拆迁人可以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赔偿强拆造成的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搬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强制搬迁:
1。未经裁定,不得行政强制搬迁。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不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周转房的,不得强制搬迁;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被拆迁人提前15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裁定。此外,还要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的见证人,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和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即:,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在政府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前完成。实践中,公证工作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后、行政强制拆迁实施前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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