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失业保险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辞职一般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
二、失业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3、在职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在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已满一年;
5、有就业的愿望和要求,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手续。
综上所述,辞职失业保险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辞职一般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
一、失业保险超过60天补救是否可以
失业保险超过60天,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全文9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