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安全信息卡仅限驾驶人本人使用,不得冒领、涂改、伪造或转借他人使用。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增驾、变更等业务时,须同时交验交通安全信息卡。
2.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管理卡的,处以50元罚款。目前合肥市主要以教育为主,暂不罚款。
1.自助查询信息。持卡人可通过警务执法终端和中国畅通服务网平台()自助查询驾驶人及机动车交管信息、累计扣分、缴纳罚款和定期审验时限等信息。
2.防止侵犯权益。交警查验时,能快速识别执法信息,防范他人利用假证侵权等交通违法行为。
3.现场缴纳罚款。持卡人可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直接进行现场处罚并缴纳罚款,缩短现场处罚时间。
4.实现异地罚缴。依托信息网络,持卡人可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通过银行柜面、警务执法终端等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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