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对终审结果申请申诉的,不能申请申诉,但可以申请再审,而对申请再审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中院二审的终审判决,多长时间内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当时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民事诉讼超过六个月怎么办
可以提起再审,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三、申请再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申请再审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应当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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