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纠纷是合同纠纷中的一类。违约指的是,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而合同纠纷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产生合同纠纷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客观原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愿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行为。
一、产生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二、采购合同纠纷有哪些
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种:
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无效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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