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若经过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
香港婚姻登记与内地有哪些不同
随着香港与内地的交流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内地人选择前往香港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干脆与港人共结连理,那么两地在婚姻登记方面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
1.结婚仪式
在内地新人们通常是穿着白衬衫共同拍摄证件照片,不同于在内地两人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民政局,在香港登记结婚也需要一定的“仪式感”——必须有婚礼仪式及两位见证人在场。
有在香港领过证的回忆说,香港的结婚仪式非常注重细节,让新人感到受尊重。比如婚姻注册处在签字时会要求妻子坐在第一个主座位,所有文件第一手都是先经过女性签字,再顺时传递。
2.结婚证明不同
内地的结婚证俗称“小红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而香港的结婚证则是单张的纸质结婚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新人如果想要证明自己的婚姻在内地是合法的,还需要拿着去香港律师所办理结婚公证和香港结婚证书才行!
在香港结婚和在内地结婚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首先在内地结婚是不需要进行预约,而在香港结婚时,需要进行预约的,其次,内地的结婚证明是小红本两份儿,香港的结婚证明是纸质的结婚证书。并且结婚的仪式也是不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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