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较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出现恶意收购时,不将手中的股权转让,以达到防御恶意收购的目的。2、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实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董事会的稳定,从而起到抵御恶意收购的作用。3、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董事会的稳定。因此,通过授权董事会对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可以作为反收购策略被采用。
遇到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以上是对关于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问题的详细介绍。从上可知,遇到公司欠款不还的,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再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还欠款。总之,无论使用怎样的方法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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