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可以根据以下的方法来处理: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的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进行支付。
借款人恶意逃避债务怎么办
借款人如果逃避债务,一旦到了债务无法清偿的时候,那么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第二、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此外,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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