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一、各项审查
1、审查出卖方是否为房屋合法产权人等;
2、审查产权性质等;
3、审查已购公房当时是按成本价购买,还是标准价等;某些公房共有人不限于产权证上登记的人员。
4、审查出卖方是否拥有处分房屋的权利(包括共有权问题,是否是单位保留产权的或与单位共有等)
5、审查房屋是否已被出租、租赁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6、审查房屋上是否设置了他项权(抵押权等)
7、审查是否已经有转让、赠与他人的等情形;
8、审查是否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
9、如果原先是购买的公房,还要审查是否欠缴房改售房款,还要审查原售房单位的意见;
10、审查是否有欠缴物业管理、水电煤暖气等应缴费用之情形;
11、审查是否存在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形(是否有司法查封,是否将被拆迁等等);
12、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修改;代为起草补充协议、合同附件等;
13、提供律师见证;(须另外收费)
14、代办贷款手续;(须另外收费)
15、代办产权登记手续;(须另外收费)
二、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各条款内容进行把关。
三、帮助客户起草、修改《补充条款》
1、关于贷款的各项约定;
2、关于办理过户的约定;
3、关于交房的约定;
4、关于房屋附属设施、装修等的约定;
5、关于房价构成的约定;
6、关于各项交接的约定;
7、关于户口的约定;
8、关于税费等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关于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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