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2、设定依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06]75号);《江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澄政办发[2009]5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再就业扶持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的意见(澄人社[20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澄人社[2014]9号)。
3、申请条件:招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八类”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用人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4、办理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人员月份工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
5、办理流程:各类用人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用人单位于每年1月和7月携带相关申报资料至所属镇(街道)人社所或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填写《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办理社保补贴。
6、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7、联系电话:86812121。
8、办理地点: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虹桥北路138号)或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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