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立夫妻关系应该如何补办结婚登记
1、男女要想确立夫妻关系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与普通结婚登记手续一样。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损坏证明;
3、查档证明。(此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结婚登记照片三张;
5、属于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情形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情形的,须持派出所证明。
三、结婚证补办需要具备的条件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现状;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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