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发布通知:无单位个人可参加社保
时间:2023-08-20 04:50:11 1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东莞缴纳社保的个人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也可以寻求专业的第三方社保代缴平台或公司进行代缴。而在单位就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东莞缴纳社保,个人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这种方式以自由职业的身份缴纳社保,属于个人缴纳社保的范畴。此外,个人还可以寻求专业的第三方社保代缴平台或公司进行代缴。

若是在单位就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没有单位的人怎么在东莞交社保?

在东莞交社保,没有单位的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可以自行前往当地社保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寻找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有些单位可能存在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或者存在职工和用人单位分离的情况。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可以寻找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从而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没有单位的人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 参加社会保险代缴服务:一些代缴公司可以为没有用人单位的人提供社会保险代缴服务,代缴社会保险费。

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可以在当地社保部门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选择寻找其他方式来缴纳社会保险费。

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可以选择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寻找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社会保险代缴服务等方式来缴纳社保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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