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涵盖的领域有哪些
时间:2023-07-04 02:01:33 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集体土地涵盖的领域有哪些

集体土地涵盖的领域有: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等。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的区别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的区别如下:

1.拆迁的原因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原因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部门组织征收后统一进行拆除。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地拆迁)则应当基于公共利益之需要,在依法定程序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后,才能进行拆除。

2.适用的法律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主体、程序、补偿等问题均应当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批准部门不同。为公共利益的目的,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则需要由国务院、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复

4.补偿标准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给予的补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

5.实施部门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一般由住建局承办相关事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6.强制执行程序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强制拆除一般由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三、集体土地买卖无效吗

集体土地买卖无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所以,集体土地买卖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n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n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n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n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n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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