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性住宅改造纠纷律师费用的基本准则:
首先,针对案件全过程中均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纷争的情况,律师所收取的费用为人民币2,000至30,000元不等,具有20%的上下调整空间。
然而,若实际收费额低于人民币2,000元,那么该费用将被提升至人民币2,000元。
其次,当案件涉及财产权益方面等纷争时,具体收费则是以双方争议的标的金额作为依据,依相应标准进行分段累加收费。
具体来说,当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时,收取费用比率为6%;
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至人民币50万元之间时,收取费用比率为5%;
在此基础之上,每增加人民币10万元,收取费用比例将降低0.1个百分点;
当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时,收取费用比率降至1%。
值得注意的是,总收费额度如不足人民币2,000元,则将按照人民币2,000元收取。
最后,对于计时收费,收费基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及结算方式将由律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样地,计时收费也具备20%的不同档位可供选择。
对于增加反诉或系反诉导致的案件,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酌情予以减少;
若系因发回重审导致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亦可酌情予以下调。
至于风险代理收费,最高代理费用金额不可超过合同约定的标的额的30%,惟除此之外的服务项目皆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应秉承决策公正、程序合法、结果透明的原则。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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