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费用的规定如下:
1.无财产争议案件:
仅针对普通的民事案件、商业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并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之纷争者,收费标准主要依据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工作量以及所需耗费的时间等诸多因素进行考量,具体数额会于人民币6000至100000元这一范围内予以协商确定;对于所涉财产位于外地的同类型案件,无论是否涉及财产权益,代理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2.法律文书:
负责代为制定、修订与审查各类法律文件的业务,其费用金额将视法律文件的性质、撰写难度以及工作量而定,通常每份文件的费用在人民币600元至2000元这一区间内进行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依照法律文件的性质、需要花费的时间等因素进行预估后确定,按照每份文书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的幅度进行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
本公司接受客户聘请,代替当事人办理各种公证事宜。
不同的公证事务,收费标准各异,主要15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进行协商定价。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由我司专业律师为委托人草拟、提交律师函或法律意涵。
综合考虑相关事务的难度等级、具体用途及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额,一般以每份人民币1500元至20000元左右的尺度进行协商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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