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中卫市的柳某和工友郭某某等人一起外出聚餐,23时许,柳某醉酒后被送回家。26日凌晨,柳某被确认死亡,因此柳某家属要求郭某某等人承担丧葬费,最终经过派出所和其他组织的联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郭某某等人赔偿柳某丧葬费70000元。
对于这种同桌喝酒的人回家后发病身亡的情况,其他同桌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要看在喝酒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劝酒的行为,如果说他们在喝酒的时候曾强迫劝酒,或者存在明知道死者不能喝酒还劝其喝酒,导致其喝酒后诱发疾病身亡的,则同桌人是有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的;反之如果其他人都不存在劝酒行为的话,那么对于死者家属其他同桌人就没有赔偿责任。
对于这种同桌喝酒的人死亡的,其他人要不要赔偿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一、强迫性对死者劝酒。
二、明知道死者不能喝酒和劝其喝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
三、在死者酒后要开车的时候没有劝阻,导致其因酒驾发生车祸身亡。
四、没有将醉酒的死者安全送回家,导致其在路上发生意外身亡。
如果存在以上情况的,那同桌喝酒的人就需要赔偿死者家属,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则无需赔偿。
同桌喝酒的人死了,其他人都需要赔偿什么?
其实对于这种同桌喝酒的人喝酒后发生意外身亡的,其他同桌人如果被认定有责任的话,需要赔偿的不仅有丧葬费,还应当包括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死者有抚养人的话,则还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聚餐后发病身亡,饭店有责任吗?
在这种案例中,有些时候死者家属还会把聚餐的饭店告上法庭,其实这种情况饭店一般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因为虽然说饭店作为经营场所,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但是对于其这一义务并不能无限扩大,也就是说顾客喝多少酒、喝不喝酒饭店是没有义务去管的,所以当顾客喝酒后发生义务去世的,不能说明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能要求饭店担责。
对于这种聚餐有有人死亡的情况,到底谁该负责?
对于这种情况,以下几类人应该为死者的死承担责任:
一、曾劝死者喝酒的人,尤其是进行过强迫性劝酒的人。
二、在死者酒后要开车是没有劝阻的同桌人,以及在其醉酒后没有将其安全送回家的同桌人。
三、成年的死者自己,因为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喝酒的危害性,所以在喝酒的时候应该有数,喝到一个极限就不能再喝了;如果无限制的喝酒导致发生意外了,那死者自己就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他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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