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受害人的亲属是无法请求支付误工费用的。
然而如果受害人不幸身亡,那么其家庭成员在为处理丧葬事宜而导致误工费用产生误工损失的情形下方可提出相应诉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家属对受害者进行了陪护工作,他们依然无权主张误工费用的赔偿,但却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支付护理费用。
倘若护理人员拥有有收入的职业,则该护理费用可以按照误工费用的标准来加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