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司法程序立案之后,执法机构(通常为公安局)将代行侦查之责,对证实存有犯罪嫌疑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强度各异的强制手段。
其中较为常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保候审、拘留以及逮捕等。
当检察院接收到移送的案件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他们将对案情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若在案件事实已被查证清楚且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将面临两种可能的处理结果:
其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二,决定不予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