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21时50分,永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人高某打来电话报警称:八江乡高家村有一房屋着火,请求消防大队出警。火情即是命令,消防大队立即组织队员赶赴火灾地点。
因八江乡离县城较远,队员对火灾地点不熟悉,在赶往火灾现场途中带队领导一直在联系报警人高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根本无法联系,到达与报警人约定的地点后也未见到其人,在约定地点等了几十分钟后,报警人高某还是没有出现,队员们隐约觉得这是一个谎报的火警,但是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队员还是决定前往报警人所称的火灾地点查看,经过不断问路到达火灾地点,但没有发现火情,在询问了附近村民后确定这里并没有发生火灾。
随即,消防大队以高某谎报火情向永丰县公安局恩江派出所报警。接案后,恩江派出所即着手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获取了足够证据后,依法传唤了违法嫌疑人高某进行询问。据违法嫌疑人高某交待当晚由于与父亲发生争吵,心中有气于是拔打了119谎报火情。
目前,违法嫌疑人高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全文4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