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一、当事人委托书有什么情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中可随时解除的情形有:1.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2.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么
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人应当赔偿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人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委托人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解除委托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解除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诉讼实际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委托人或受托人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虽然委托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但由于委托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履行期限本身不具有强制性;
3、委托合同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对方不接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应当依法向当事人解释,变更诉讼请求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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