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3、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当场决定)
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当场办结)
二、崇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崇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办理地点
崇左市石景林东路5号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开办服务专区26、27、28、29号窗口
全文5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