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设立登记20日。
承诺时限: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
申请登记手续: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