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处理:
1、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
2、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车辆事故定责流程
车辆事故定责流程如下:1、当事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4、交警部门进行赔偿调解或当事人向法院起诉;5、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申请复核需提交的材料:当事人本人申请复核(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复核申请书1份。当事人提出委托,由被委托人代理申请复核(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交通事故的索赔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
1、保护现场,救治伤亡人员,及时报警;
2、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保险公司或侵权人索赔;
3、对赔偿有争议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文7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