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走人民法院程序是这样走的:1、首先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2、人民法院需要对起诉状进行查看,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3、通知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4、人民法院需要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5、人民法院发现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通过审查的夫妻予以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夫妻离婚可以复婚吗
夫妻离婚可以复婚。复婚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同时收回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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