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吗
别人是不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的,对于工伤鉴定除了本人自己申请外,其近亲亲属也是可以的,然后就是只能用人单位申请了。
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在30日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以如果到时间没有申请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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