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伪造和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出售出入境证件的立案标准是:第一、行为人向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第二、行为人的违法所得金额在十万元到二十万元的;第三、行为人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只要行为人是以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就属于既遂。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构成要件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构成要件: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犯罪既属既遂。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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