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犯能和家属见面吗
死刑犯如果在死刑执行阶段,能和家属见面,但在死刑复核程序是不能见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三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死刑犯能选择死刑方式吗
死刑犯不能选择死刑方式。因为在我国没有可选项可供选择的。在世界上别的国家可以。中国法律规定使用注射和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
死刑犯的死法:
1.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现在多采取注射方法。
2.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的执行方式。
3.但由于注射执行还要进行药物研制、加强场所建设、进行人员培训,普及使用还需要一个过程,枪决方式还在许多地方存在和使用
三、我国死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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