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次承租人具有第三人诉讼地位。因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应追加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一、房租到期了,续租需要缴纳押金吗
这个需要根据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协商结果而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会约定押金条款。通常的交易习惯以一个月的房租租金作为押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承租人应当将房屋按照约定还给出租人,承租人没有欠缴租金或者是没有欠缴其他应当由承租人负担的费用的情况下,出租人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此时的押金具有担保或者是预付租金、费用的作用。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签租赁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进行清算,如果没有对押金进行扣减,那上一次的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房屋租金有所调整,可以将押金调整至与一个月的租金额度相同水平。
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何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者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也可以在到期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店铺转让费要经过房东吗
店铺转让费产生的前提是店铺的转租,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承租方转租房屋的,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如果该店铺经过多次转租,那么最终享有决定本次转租能否成立的权利就属于房东所有,但是只要所有的出租人同意转租,则店铺转让费不要经过房东,如果租赁期限未到,仍然应当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但是转让费不需要经过房东。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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