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可随父母任意一方的姓氏,然而在此过程中,需得到另一方对于改变子女姓氏的明确同意。
值得强调的是,无论婚姻关系存续与否,未经配偶允许,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且此类更改必须基于双方共同达成共识。当夫妇离婚并由其中一方承担子女监护责任时,若该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子女姓氏更改为继父母姓氏引发争议,则应依法要求其恢复原有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全文3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