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制度的意义破产免责制度,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对于债务人未能依破产程序清偿的债务,在法定范围内免除其继续清偿的责任。
破产程序终结:
(一)清算组协同人民法院清偿完各种债务后,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二)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清算组与接收方正式签订职工安置协议,再向接收方提交财产清册和职工花名册,办理交接手续。
(四)清算组向人民法院和市、县(市)、区指协办提交清算工作总结报告后,人民法院应当宣布撤销清算组。
(五)破产程序争取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终结,最长不宜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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