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交警大队调解处理了一起智障人偷开他人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其监护人赔偿了被撞车主经济损失1200元。
11月9日14时许,姜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撞到了停放在世纪大道海太广告公司门口于女士的小型客车,造成交通事故。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姜某属于智障人士(持残疾证),因邻居单先生下车后未及时将车钥匙拔出,姜某看见车钥匙在车上,就偷开单先生停放的车,但刚起步就将车撞在了于女士的车上。
11月10日上午,民警联系到姜某的监护人与被撞车主于女士来到中队,调解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经调解协商,姜某的监护人赔偿于女士经济损失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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