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利用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当事人在并不知情且未自主表达真实意思的前提下签署了相关的民事合同,那么被蒙骗的一方有权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指定撤销该份合同。
一旦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合法确认为欺诈性质的合同违法有效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后,涉及到的相关行动参与者因为在该过程中获得的财富和权益资源应该立即进行归还;
如果无法将获利同时归还给所有者或者以上要求不具备可行性,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通过折价补偿方式来作为等价交换。
若过错方存在,则其需要对因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和危害进行合理的抵偿;
而在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他们应根据各自的行为所导致的相应后果分担自身应付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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