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投靠父母入户
办理条件:
在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情况下且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双方应结婚满2年以上。
2、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
3、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落户需要条件:
1、《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2、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
温馨提示:违法生育的子女,属2013年8月1日《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市政府94号令)颁布实施前出生的,其父母亲已按政策接受处理的,可申请随父母来市入户;属2013年8月1日(含8月1日)后出生的,不予批准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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