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信息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不仅要退还全部非法所得资金,同时还需追回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所有利润收入。
所谓的“赃款”即为犯罪分子所实际获取的违法所得;
而“利益”则代表着涉案人员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而获取的各类收益。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涉案人员主动积极地退还赃款以及追回获利,往往会被视为可以减轻其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之一。
这一现象充分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罪行的深刻认识及诚挚悔过之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全文3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