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通常被称为民告官。
行政诉讼-管辖
1、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以及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向该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对除上列案件外,一般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或者作出复议决定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全文6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