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司机需要赔偿。
搭顺风车的,属于好意同乘行为,若在车祸中司机存在过错,造成同乘人受伤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在车祸中司机及同乘人均无过错的,同乘人可按照公平原则要求司机予以适当赔偿;
若是因为同乘人过错或故意导致车祸发生的,司机酌情不承担责任。
一、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是怎么认定责任
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如下:
1、违规停车的,认定司机及乘客承担全部责任;
2、正常停车的,司机未尽提醒义务,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3、正常停车的,司机尽到提醒义务,乘客擅自开车门的,认定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开车门发生车祸的责任划分还是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才能分析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在下车开门的过程当中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这样在开车门过程当中,导致后方驾驶员被撞到了的话,开车门的驾驶员自己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二、好意同乘情形下,损害赔偿的主体如何确定
好意同乘情形下,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侵权第三人。好意同乘首先是好意人出于情谊而施惠的一种行为,且好意人在施惠时没有与搭乘人订立运输合同,也不是为了获得报酬,其次好意同乘具有无偿性。所以只有在好意人存在过错而导致同乘人出现损失时,同乘人才能要求好意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否则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雇佣的司机开车追尾司机死亡
对于司机的死亡,雇主承担无过错的责任。如果司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的一部分责任。雇员可以向对方司机或者车主以及保险公司主张权利,也可以提出部门权力,如果对司机的赔偿给付的话,可以向对方司机予以追偿。
全文8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