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怎样才可以办理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一、双方达成合意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全文4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