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借据并未受到严谨且规范化的格式要求的制约,即使借据的形式并不完整或者存在一定瑕疵,但在所有当事人共同确认借贷协议真实成立的情况下,借贷关系依然可以依法被赋予充分的有效性。
通常而言,按照普遍的实践经验,借据只需包含最基本的要素,例如由出借方提供金融资金支持、借款方作为受款人、明确载明借款的具体数额以及日期等等,便能够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书面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