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处理如下:
1、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请求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和合理利息应当偿还;
2、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如果还款日期没有明确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4、因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
5、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夫妻双方应承担还款责任。
什么是高利贷
经济史学者通常会按照如下方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觉得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超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这样的定义从字面意思上看并没有错,因为超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如果按照上面的定义,我们就会把所有超过20%年利率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这种定义完全不顾借贷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和契约执行环境、不顾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完全出于局外人的主观愿望。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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