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包括:
1、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
2、拍卖、招标公告;
3、商品价目表;
4、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
5、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其他表示。
一、合同要约合同邀请的意思是什么
合同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指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二、要约邀请和邀约和承诺如何区分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三、约定要约或者让约算是行政行为吗
要约不属于行政行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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