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庭冷暴力可以选择离婚。
如果受害方想离婚,但对方又不同意的情况下,
受害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经过调解任然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家庭冷暴力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作为过错方判定吗
1、家庭冷暴力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作为过错方判定。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家庭暴力造成离婚的,受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不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无过错方基于过错方家庭冷暴力的行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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