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一、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商铺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合同签订各方就争议内容达成和解或补充约定形成新的详细内容。
(二)依据各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及合同履行的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实践中,不少商铺租赁合同中将争议的管辖权约定由仲裁委员会管辖,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不再由法院进行处理。
合同约定往往不能解决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在发生争议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诉累,给各方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建议大家本着维护合同履行目的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为先,诉讼仲裁为后的方式处理相应的纠纷。
二、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根据具体情况,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对于发生纠纷,不能继续租的,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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