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证明;第二,勘丈绘图,有关部门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第三,产权审查,对提交的证明和勘丈绘图进行审查;第四,不动产登记机构绘制产权证;第五,收费发证,所有权人要交费才能够领取产权证书。
民房产权证办理流程
民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登记收件。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
2.勘丈绘图。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4.绘制权证、收费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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